各位读者:
图书馆一直严禁读者在馆内吸烟。但近日发现有个别学生在图书馆的卫生间和隐蔽角落吸烟,此行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,严重违反学校和图书馆禁烟相关规定,同时违反了建设文明校园和创城的有关规定或要求。
图书馆是人员密集场所,图书资料又是易燃物品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有关条款规定,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馆内任何地方都不准吸烟,所以在图书馆吸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。为了确保图书馆防火安全,特此重申:在图书馆内(含卫生间)全面禁烟。如发现在馆内抽烟者,将进行如下处罚:
1、 但凡发现抽烟者,在图书馆内和图书馆官网上公示不文明者名单,通报批评; 再次发现将记入图书馆黑名单,本学期禁止入馆。对不听劝阻或态度恶劣的,永久取消其入馆资格,同时通知读者所在院系。
2、若因读者在馆内吸烟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,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。
如您发现吸烟者直接找楼层值班老师反映问题。
欢迎广大读者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一起对吸烟者进行监督管理。
图书馆
2023年3月31日